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违反禁令标志临时停车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中心城区畅通工程工作成效,针对违反禁令标志临时停车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整治违法停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场)的机动车辆,一律采取抄告或拖曳的方式严格查处;
二、对第一次违反交通标志临时停车的驾驶人且驾驶人未离开车辆的,其违法行为录入贵阳市临时停车违法管理系统,但不予处罚;从第二次开始,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实行累计记分,每次记两分。
三、贵阳市中心城区严禁临时停车的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