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执法总队、厅直医疗机构,川大华西医院、华西附二院、华西附四院:
按照卫生部
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为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应对工作,做好应急值守,防范疫情传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密切跟踪信息,切实加强防控工作领导
2009年4月25日,卫生部收到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美国和墨西哥发生人感染猪流感疫情。根据实验室检测的初步结果,以往未在猪和人类检测到引起此次疫情的猪流感A/H1N1病毒,病毒可能出现了新的重配,并出现了聚集性病例和可能的疫情跨境传播,疫情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刻,美国、墨西哥分别宣布进入全国卫生紧急状态,WHO宣布疫情已构成了国际社会密切关注的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排除更为严重形势出现的可能性。卫生部已启动防控流感大流行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工作机制,我厅也启动了相应机制。
各市州卫生局要深刻认识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意义,密切跟踪信息,加强防控工作领导,视情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保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应急工作高效、顺畅开展。各市州卫生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专业特长,会同农业、畜牧、质检、检疫等相关部门坚持“密切跟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组织好防控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工作。
二、加强病例监测报告,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和标本检测工作
各地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仔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对有人感染猪流感病例接触史以及近期曾赴墨西哥或美国疫情发生地旅行的流感样病例要进行登记报告。
各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筛选流感样病例,做好病例的登记、报告和病例采样等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机构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发现流感爆发疫情,应按照《流感样病例爆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