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对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工作。
省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火灾气象信息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森林火灾扑救提供航空巡护服务。
省广电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对广大群众进行森林防火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和扑救方面的信息;对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进行宣传报道,对森林火灾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曝光。
省安监局:负责森林区域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省无委办: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无线电台频率的指配及超短波通讯的畅通保障工作。
新华社山西分社:第一时间从省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获知森林火灾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国内舆论,有效影响国际舆论。
2.2.4 各市、县(市、区)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参照省规定执行。
3 监测预警、信息报告
3.1 森林火灾预防
全省各级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林缘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
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及时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省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认真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及时向全省发布火险形势预测报告。
3.3 林火监测
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或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掌握火情动态;通过飞机巡护侦察火场发展态势;结合了望台观察和地面人工巡逻,密切监视火场周围情况。
3.4 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 信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