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建建发〔2009〕80号 )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自2005年起我省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制度以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施工企业共同努力,“三类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通过严格考试、考核,有效地提升了广大“三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对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省建设厅“双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印发<省建筑业管理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建管〔2009〕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三类人员”考试、考核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对“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有效组织开展。各地、各单位要把“三类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三类人员”教育培训应以企业为主,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可根据企业和广大“三类人员”的要求,在自愿报名参加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三类人员”考前培训工作。
二、严格做好“三类人员”考试、考核审查及证书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强对“三类人员”考试、考核条件的审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要求的人员,应坚决不予通过。各地应严格审查,防止非建筑施工企业人员通过“三类人员”考试、考核;要有效控制同一人员在不同单位申请多个证书的现象;坚决查处伪造、克隆证书等作假行为;要坚决制止相关单位随意扣押证书的行为;要按规定做好“三类人员”证书的暂扣、收回、延期、变更、自愿注销等相关工作。
三、改进“三类人员”考试题型,适当简化考试教材和考试答题方式。从2009年第二季度起,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辅导用书改为采用《浙江省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和《浙江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用手册》三本用书。考试题型改为以客观题为主,主观题为辅。客观题均采用答题卡形式答题,既方便广大考生,又便于加快阅卷,缩短考试成绩公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