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建材行业税收评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建材行业税收评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府办字〔2009〕33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建材行业税收评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日

  全市建材行业税收评查工作实施意见

  为规范全市建材行业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材行业税收专项评估核查工作。为使评估核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此次建材行业税收专项评估核查工作重点是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取得应税发票进行核查,对全市生产、经营建材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以达到进一步规范全市建材行业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目的。

  二、工作内容

  此次建材行业税收专项评估核查的内容主要为两项:一是对建筑施工企业采购建筑材料的应税发票情况核查;二是利用核查的发票信息,对全市生产、经营建材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全面评估。

  1、建筑施工企业应税发票核查

  凡在吉安市范围内有耗用建筑装饰用材(包括沙石、砖瓦、水泥、水泥预制构件、钢材、铝材、管材、瓷砖、涂料等)、从事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等)的企业和个人,均为增值税应税发票核查的对象。核查的重点内容为2007年以来完工、在建、待建工程项目耗用的建材产品是否按规定取得应税发票。

  2、建材行业纳税人纳税评估

  凡在吉安市范围内从事沙石、砖瓦、水泥、水泥预制构件、石灰(巾)、仿瓷涂料等建筑装饰用材生产销售以及从事钢材、铝材、管材、瓷砖、涂料等建筑装饰用材批发零售的企业和个人,均纳入此次专项评估范围。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月1日至28日)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建材行业税收专项评估核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建材行业税收专项评估核查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国税、地税、发改、经贸、城建、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具体由市、县两级国税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各级地税、发改、经贸、城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及时收集、整理并提供2007年以来完工、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发展规划、工程项目预(决)算书、工程设计批文、营业税发票及纳税情况等有关资料,为专项评估核查提供信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