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拆除市区山上水边影响生态环境违法建设首批任务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74号)
京口区、润州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委五届七次全委会提出的“对山上、水边影响生态环境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的工作要求,经调查,确定了市区山上、水边影响生态环境、需要拆除的首批违法建设计31处、5440平方米(南山风景区内的违法建设根据2009年建设任务确定拆除范围),现将拆除任务下达给你们(附后),望认真组织实施、按时限要求拆除,并妥善处理相关矛盾。市城市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拆除进展的督查,并将拆除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09年“大城管”考核内容。
二○○九年三月三日
附件:
市区影响生态环境的山上和水边
首批违法建设拆除任务分解表
所在
区域
| 违法建设位置及面积
| 拆除责任
主体
| 拆除时限和要求
| 拆后绿化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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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
| 古运河风光带珍珠路段临时建筑和披棚16间,约 400平方米
| 市园林局
| 3月底前
|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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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运河风光带边黄花亭2-2号,违建面积约1000平方米
| 京口区政府
| 3月底前。结合双井路片区拆迁一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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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运河风光带边西家湾5户,违建面积约69平方米
| 京口区政府
| 3月底前。结合双井路片区拆迁一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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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镇西山水库2户,违建面
| 京口区政府
| 3月底前
| 京口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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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港河道沧浪桥西侧1户14平方米
| 市水利局
| 3月底前
京口区政府配合
|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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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运河(平政桥东南侧)四牌楼街道办建垃圾房时扩建部分
| 京口区政府
| 3月底前。保留垃圾房,拆除超出的库房
|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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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运河边(恒美家园对岸,刘冬娣1户)200平方米
| 市水利局
| 年内
京口区政府配合
|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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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
| 虎头山西坡(李仕有),9间,面积226平方米
| 润州区政府
| 3月底前。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 润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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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采石场旁看管果树房3间,违建面积共150平方米
| 润州区政府
| 3月底前,结合征地拆迁一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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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摆渡小牛山山边(张志立1户),违建面积90平方米
| 润州区政府
| 3月底前
| 润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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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山村喻家湾九组,违建面积105平方米
| 润州区政府
| 3月底前
| 润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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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圩社区六组水边7户养猪舍,违建面积共1770平方米
| 润州区政府
| 年内
| 润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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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圩社区六组水边1户废塑料加工房,违建面积500平方米
| 润州区政府
| 年内
| 润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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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运河(丁卯桥路24号后1户)8平方米
| 润州区政府
| 年内
|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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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润州村、金江乡、运粮河等15处违法建筑668平方米
| 润州区政府
| 3月底前。结合北部滨水区征地拆迁一并拆除,市水利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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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
风景区
| 对今年绿化工程、景点建设工程范围内及有碍观瞻的违法建设予以拆除
| 南山风景区
管委会
| 3月底前
| 南山风景区
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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