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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发[2009]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调整,经研究决定,市政府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沈 健,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统计、物价、工业、交通、安全生产、供电、通信、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机关事务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国有资产管理、监察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物价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资集团、机电集团、化建集团、轻纺集团、医药集团、港口集团、南京银行、南京证券公司。

  联系城区,金融、保险、证券驻南京分支机构,通信机构驻南京分支机构,市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南京邮政局、南京供电公司、南京海事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

  王受文,负责开放型经济外贸、外经、外事工作,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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