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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说明:在诊断依据和诊断结果相应拦下的格内用 “√”标注检查结果。
  填表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填表人: 审核人:

  2008年度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

  表2-1 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情调查登记表

  省     县     乡     村    自然村(组)

序号

户主 姓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历史最高饮水砷含量(mg/L)

皮肤角化

色素脱失

色素沉着

周围神经损害

尿砷

含量(mg/L)

发砷

含量(mg/kg)

诊 断

有诊断依据的其他疾病

调查时间(年份)

Ⅰ级

Ⅱ级

Ⅲ级

正常

Ⅰ级

Ⅱ级

Ⅲ级

正常

Ⅰ级

Ⅱ级

Ⅲ级

正常

可疑

轻度

中度

重度

皮肤癌

                           

 

 

                           

 

 

 

 

 

 

 

 

 

 

 

 

 

 

 

 

 

 

 

 

 

 

 

 

 

 

 

 

 

 

 

 

 

 

 

 

 

 

 

 

 

 

 

 

 

 

 

 

 

 

 

 

 

 

 

 

 

 

 

 

 

 

 

 

 

 

 

 

 

 

 

 

 

 

 

 

 

 

 

 

 

 

 

 

 

 

 

 

 

 

 

 

 

 

 

 

 

 

 

 

 

 

 

 

 

 

 

 

 

 

 

 

 

 

 

 

 

 

 

 

 

 

 

 

 

 

 

 

 

 

 

 

 

 

 

 

 

 

 

 

 

 

 

 

 

 

 

 

 

 

 

 

 

 

 

 

 

 

 

 

 

 

 

 

 

 

 

 

 

 

 

 

 

 

 

 



  说明: 1.皮肤角化、皮肤色素沉着、皮肤色素脱失,符合的填1、不符合的填0;
  2.诊断按《地方性砷中毒诊断标准》WS/T211进行,符合的项目填1、不符合填0;
  3.对于不能确切诊断为轻度的病人,填写周围神经损害、尿砷、发砷等的检查结果;
  4.有诊断依据的其他疾病是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结果。
  填表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填表人: 审核人:

  2008年度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

  表2-2  地方性砷中毒病情调查村水砷测定结果登记表

  省    市    县    乡    村    自然村(组)

户主姓名/供水点名称

供水方式

供水点建成年份

水源类型

水井深度(米)

砷浓度(mg/L)

改水工程

现饮用水

原饮用高砷水

改水年份

规模

运转情况

出厂水

砷浓度(mg/L)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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