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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二00九年城乡贫困和零就业家庭培训就业援助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二00九年城乡贫困和零就业家庭培训就业援助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发[2009]37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经过几年的大力推动,城乡贫困和零就业家庭培训就业援助工程进展顺利,受训学员经过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后顺利走上就业岗位,实现了就业扶贫的目标。为了进一步组织实施好这项惠民工程,现就认真做好2009年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和指标分解

  今年全区城乡贫困和零就业家庭培训就业援助工程任务为6000人。其中,自治区示范试点培训500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银川市1000人,石嘴山市1100人,吴忠市1000人,固原市1200人,中卫市1200人。2009年五市陆续组织开展的“农民工技能提升促进就业示范培训”,培训规模均在百人左右并负责安置就业,可计入本市本年度的就业援助工程任务,并按照该工程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2009年援助工程继续采取市县部门审核选送学员、发放培训代金券、培训机构分专业培训、我厅统一组织验收并直接向培训机构兑现补助资金的管理模式。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回培训代金券后要及时分发到所辖市县(区),由市县(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培训代金券的管理程序,核发到已经筛选和审核后的拟培训人员手中。培训代金券分发结束后,五市要将下达所辖市县(区)的任务数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任务

  各培训机构要认真开展培训,既要严格执行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又要切实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去年各培训机构完成的培训任务和效果,同时考虑各培训机构的办学规模和接纳学员的实际能力,2009年各培训机构全年的培训计划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水利技师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农业学校、固原农业学校、宁夏新工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宁夏军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宁夏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每校要控制在400人以内;宁夏生态工程学校、银川一职、西北煤机高级技校、宁夏工程机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宁夏理工学院、灵武职业教育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吴忠大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卫吉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每校要控制在300人以内;宁夏爱德盲人按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宁夏金钥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宁夏农垦干部学校、中卫伟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每校要控制在250人以内;其余培训机构可根据各自的实际培训能力接收学员,但每个机构不得超过200人。对于学员持券明确要求培训学校在计划名额之外招生培训的,学校应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书面汇报,经批准后方可扩招。凡未经批准超过计划指标接收学员培训的,我厅将不予验收,不兑现培训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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