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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交运〔2009〕47号)


市运管处: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行业管理日趋规范,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基本满足了社会培训需求,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当前驾培市场正处于迅速发展阶段,运管部门要注意加强对市场的引导,建立完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真正实现优胜劣汰,促进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对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以部颁标准为基础审查其提供的资料,勘验教练场、车辆等教学设备、设施,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对现有驾培企业,逐一审查其资质条件,对达不到部颁标准的,规定其完善条件的期限。凡2010年底前仍不能达标的责令其退出市场。

  2、推动考训一体教练场的建设,规范培训行为

  参照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先进经验,鼓励一部分具备资金和土地资源优势的企业投资建设集培训、考核、生活、休闲一体的高起点、高标准、封闭式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推行和实施场内培训,取缔一切形式的道路培训活动。

  3、开展资质信誉考核,建立行业诚信机制

  在认真落实驾驶培训排行榜的基础上,开展驾校质量信誉考核、资质信誉考核工作,对驾校的资质条件、经营行为、教学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激励驾校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健全行业诚信机制。加强对教练员教学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教练员不规范教学行为投诉受理机制及失信惩戒制度。指导驾校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和教学行为评比工作,推动教练员诚信服务机制的建立,规范教练员的教学行为,提高教练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要定期时在相关媒体发布宏观指导政策及考试合格率、违肇事率排行榜及诚信驾校、优秀教练员等相关信息,引导市场投资,方便群众选择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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