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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青祁路东侧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青祁路东侧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建总〔2009〕27号)


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锡滨城投(2009)07号请示收悉。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功能:该项目建设功能为拆迁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9.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但有如下问题和建议请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
  1、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面积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超出锡发改许(2008)73号通知、锡建开[2007]78号批复的建筑面积部分补办相关手续,容积率不得超出规划部门的指标要求。
  2、建筑物(包括地下室)后退红线、绿线及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建筑物的限高等均应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深化小区环境景观设计,沿青祁路的绿化设计风格与已建成的道路绿化相衔接,绿地率须满足指标要求。
  3、公建配套应根据锡建总[2008]122号批复落实到位,同步实施。
  4、完成地块的市政管线设计及综合平衡。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进一步深化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各种管线的设计,并与现有的外部建设条件衔接到位。
  5、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完善建筑内外消防系统的设计,室外消防车道的宽度、大型消防车辆的回车场地以及防火间距应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6、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对交通组织及停车作进一步完善。出入口、道路设计、停车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7、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完善建筑物室内室外的无障碍设计。
  8、严格执行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及其他有关国家、省、市节能节水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筑节能不得小于50%;做好十二层以下住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工作。
  四、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及国家、省、市的其他相关要求,锡建总[2009]14号文的审查意见,应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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