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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卫办〔2009〕9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杭州市卫生局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四日

  杭州市卫生局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00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积极参与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工作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程,促进中医药事业“六位一体”的全面协调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

  组织全市医疗系统中医药人员认真学习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具体部署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结合杭州市“卫生强市”战略,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一思想,迎接挑战,抓住中医药发展的大好机遇,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加快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新一轮硬件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抓紧落实杭州市中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红会医院);西湖区、拱墅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及拱墅区、下城区、余杭区、富阳市、萧山区、桐庐县、淳安县中医院等11家中医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改善医院就医环境,解决硬件设施不适应医院发展的现状。协调做好临安市中医院改建或新建项目立项工作。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房、急诊室、制剂室建设。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将我市县级中医院分批纳入省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项目中。

  三、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

  富阳、临安、淳安、建德4个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要对照新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提升建设内涵,有所创新,做好迎接省级复核工作,桐庐县创建省级农村中医药先进县工作确保通过中期评估。落实省、市制定的扶持中医药的相关政策措施,并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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