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粮食产业)量化指标表

  考评对象: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县级自评得分

市级复评得分

省级考评得分

考评说明

项目实施效果(35分)

1.方案完成情况 (15分)

   

按批复的农田生产条件建设、技术集成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化经营四项实施内容及目标,完成100%得15分;完成80%以上,不足100%的,得13分;完成70%以上,不足80%的,得10分;完成不足70%的,不得分。

2.项目经济效益 (10分)

   

由农业专家对项目区苗情考察后,预计达到产量指标要求的得5分,达不到的酌情扣分;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主推技术主导品种达到100%的,节本增效显著得3分,每少于5%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区小麦订单面积达到40%以上,带动农民增收明显得2分,每少于5%扣1分,扣完为止。

3.项目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10分)

   

项目区玉米秸秆还田比例达到30%以上,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堆积污染问题得4分,每少于5%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区100%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完成核心示范区增施有机肥2000吨以上得4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农技推广体系健全,建立规范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队伍30支以上(核心示范区每乡镇不少于5支),对当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显著带动作用得2分。

得 分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