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唐政办〔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唐山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概念

  1.5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分级

  1.6 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综合协调机构

  2.2 日常办事机构

  2.3 县(市)、区政府及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2.4 城市供热经营企业

  2.5 热源厂及使用单位、居民用户

  3 预防机制

  4 应急响应

  4.1 基本程序

  4.2 事件报告

  4.2.1 报告原则和程序

  4.2.2 报告内容

  4.3 事件处置

  4.4 信息发布

  5.应急终止

  6 保障工作

  6.1 组织好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基本力量

  6.2 定期开展供热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习

  6.3 加强供热使用知识及安全防范宣传工作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将事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维护公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唐山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