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2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
  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省人事厅核准;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市州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州人事局核准;市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事局核准。
  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市区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州人事局核准;县市区部门、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乡镇及县市区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州人事局核准。
  26、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调整方案,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人事厅核准后,由省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7、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和管理。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应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逐级推荐上报,经市州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
  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权限申请变更:
  (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六、岗位聘用
  29、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1号)及有关规定,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新补充聘用工作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
  30、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1、已经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