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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半导体集成电路的电路布局法》

日本《半导体集成电路的电路布局法》
(1985年5月31日,第43号法)


  第一章 总 则(第1条、第2条)
  第二章 电路布局使用权的建立登录(第3条~第9条)
  第三章 电路布局使用权等
  第四章 指定的登录 (略)
  第五章 综合条款(第47条~第50条)
  第六章 罚 则(第51条~第56条)
  附则

第一章 总体则(第1条、第2条)

  第一条 目的
  本法之目的在于建立一套保证半导体集成电路的电路布局得以充分使用的制度,以促进半导体集成电路的开发,从而使国民经济得到稳健的发展。
  第二条 复制定义
  1·本法在的“半导体集成电路”是指将晶 管或其它电路元件做在半导体材料或绝缘材料之表面或做在半导体材料的内部形成不可分割的具有某 电路功能的产品。
  2·本法中的“电路布局”是指在半导体集成电路中的电路元件和连接这些元件的连线的布局。
  3·本法中关于电路布局的所谓“使用”是指下列行为:
  (1)采用该电路布局制造半导体集成电路。
  (2)转让、租赁、出于转让或租赁目的之展览、或者进口采用了该电路布局所制造的半导体集成电路(包括装有这种半导体集成电路的物品)。

第二章 电路布局使用权的建立登录(第3条~第9条)

  第三条 电路布局使用权的建立登录
  1·电路布局的创作人或其继承人(以下称为“创作人等”)可以基于他的电路布局获得电路布局使用权的建立登录(以下称为“建立登录”)。在此情况下,若电路布局的创作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他们应该共同获得建立登录。
  2·请求获得建立登录者应该向通商产业大臣提交包括下列事项的申请书。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居住地址,若是法人,还包括代表的姓名。
  (2)申请的日期。
  (3)当为了商业目的而发生第二条第3款第(2)项所提及的关于电路布局的任何行为时,该行为第一次发生之日期。
  (4)电路布局的创作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居住地址。
  (5)除前项规定的事项外,通商产业省法令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3·根据通商产业省法令之规定,前款申请书中,应该附有描述提出申请的电路布局的附图,体现该电路布局的照片,解释申请人是创作人等的说明书,以及前款提及的通商产业省法令规定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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