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鉴于版权保护的期限已由 1993 年 10 月 29 日欧共体理事会颁布的协调版权与某 些相关权利保护期限的 93/98/EEC 予以规定;
(26)鉴于纳入数据库中的享有版权保护的作品及享有相关权利保护的内容仍分别由版 权和相关权利给予保护, 并且未经权利人或其权利继承人的许可, 不得将它们纳入数据库或 从数据库中撷出;
(27) 鉴于纳入数据库的作品及内容的版权与相关权利丝毫不会受到数据库中对这些作 品与内容的选择与编排方面所取得的单独权利的损害;
(28)鉴于按照各成员国的法律和保护文学与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创作 数据库的自然人的精神权利由作者享有和行使;鉴于这种精神权利不属于本指令的范围;
(29)鉴于对适用于雇员所创作的数据库的规定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鉴于上述考虑, 本指令不作任何规定对此加以干涉, 各成员国可在各自的法律中规定, 当数据库是由履行其 本身的职责或遵照雇主指示的雇员所创作的, 则按此种方式所创作的数据库的全部经济权利 由雇主行使,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30) 鉴于作者的专有权应包括决定其作品以什么方式使用和由谁使用的权利, 特别包 括控制向未被许可的人发行其作品的权利;
(31)鉴于数据库的版权保护除发行拷贝以外,还包括使公众获得数据库的其他方式;
(32) 鉴于要求各成员国应保证在其本国的法律规定中, 至少对本指令所规定的限制性 行为作出类似规定;
(33) 鉴于从属于提供服务领域的联网数据库不会产生发行权利穷竭的问题; 鉴于这一 点也适用于经权利人许可的服务的用户对该数据库进行实际拷贝方面, 鉴于与只读光盘存储 (CD-ROM)或交互式光盘(CD-I)等载有知识产权的实际载体,即某种实际物品的形式不 同,各种联网服务实际上都是版权法规定的须取得许可的行为;
(34) 鉴于权利人一旦决定通过联网服务或其他发行方法向用户提供数据的拷贝, 那么 数据库合法用户应能够按照与权利人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目的和方式访问和使用该数据库, 尽管这种访问和使用中需要进行其他方面受限制的行为;
(35) 鉴于考虑到本指令所涉及的版权仅适用于数据库内容的选择与编排, 对限制行为 的例外应逐一加以规定;鉴于在一定情况下,各成员国有规定这种例外的选择权;鉴于选择 权的行使应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并且只限于对涉及数据库的结构的例外选择;鉴于应 划清私人使用和为个人使用目的进行复制这两种例外的界限, 这涉及到一些成员国国内法对 空白媒体或录音设备的征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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