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反腐败使用者指南
(2006年10月15日)
一)引言
目的:
这份小册子以非技术性的语言向读者阐述《世界银行关于预防和打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及赠款资助项目中腐败行为的指导方针》(以下简称《反腐败指导方针》)。这份小册子主要供借款人和世界银行其他贷款资金接受者参考使用,以协助其理解上述《指导方针》。这份小册子无意取代《反腐败指导方针》。详细说明请参阅随附的《反腐败指导方针》。
二) 背景
腐败会降低发展效能
欺诈和腐败对发展的各个方面都有阻碍作用。欺诈行为、腐败行为、共谋行为、胁迫行为或妨碍行为(以下简称“欺诈和腐败”)会分流发展项目的资金,从而削弱政府、捐款人和世界银行实现减贫、吸引投资和鼓励良政目标的能力。
回扣或贿赂的资金必然是来源于项目经费,一般情况下都是以价格上升以及质量或性能下降为代价的。这意味着降低项目的效能。不合格投标人通过串标和其他反竞争手段取得合同,合格投标人丧失对制度的信心,不再参加投标。根深蒂固的腐败不仅会降低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导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不合标准,还会打击人们举报欺诈和腐败的积极性。最后,在腐败游戏中,最终的输家是人民,因为腐败使他们无法充分享受项目原本可以产生的发展效益。
要有效解决腐败问题,就需要借款人、世界银行及其他发展伙伴携手努力
要根除发展援助中的腐败,就要求借款人、世界银行及世界银行的发展伙伴开展协作。这要求借款人、贷款资金接受者和世界银行付出持续的努力,协助在任何发现欺诈和腐败的地方预防欺诈和腐败,同时加强制度结构,最终有助于从源头上制止腐败。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已经采取了重要的措施。2006年,世界银行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为借款人制订了预防和打击世界银行资助项目中腐败行为的《指导方针》,以保证贷款资金被用于促进发展和减少贫困这一指定用途。制订该《指导方针》是为了明确规定借款人和其他贷款资金接受者应采取哪些行动来预防欺诈和腐败的发生,以及发生后如何善后处理。
制裁制度是指世界银行对参与世界银行资助项目、从事符合定义形式的欺诈、腐败、共谋、胁迫或妨碍行为(通称“欺诈和腐败”)的个人和实体进行制裁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