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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项目支付指南

世界银行项目支付指南
(2006年5月1日)

1. 目的

  1.1 本指南的目的是建立世界银行的项目贷款资金支付程序。本指南特别对以下方面作出说明:(a)世界银行在支付贷款资金时使用的不同方式;(b)关于从贷款帐户提款的规定;(c)借款人需要提供哪些支持文件说明贷款资金用于合格费用目的;(d)开设指定帐户的标准;(e)适用于预付款的规则;(f)世界银行若认为借款人不再需要贷款资金或贷款资金用于不合格目的,可采取哪些行动;以及 (g)退款导致的后果。

  “银行”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IBRD) 和国际开发协会 (IDA) ; “贷款”包括信贷和赠款;“借款人”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国际开发协会信贷或项目准备基金预付款的借款人以及赠款领受人;“贷款协议”包括与银行达成的由银行提供信贷、赠款或预付款的协议。本支付指南适用于项目准备基金提供的所有贷款、信贷、预付款,也包括制度建设基金和全球环境基金提供的赠款,但《全球环境基金执行规则》(即将颁布)的执行政策 10.20 中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本指南也适用于信托基金提供的其他领受人执行的赠款,但捐赠人在协议中做出不同规定的情况除外。本指南不适用于发展政策贷款。

2. 支付方式

  2.1 世界银行与借款人协商后制定项目的支付安排,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对借款人的财务管理和采购安排的评估、项目的采购计划及现金流需求、借款人过去项目的支付经验。
  2.2 在借款人提出要求时,世界银行决定使用以下哪一种或多种方式,从为每项贷款设立的贷款帐户中向借款人支付资金。
  (a) 偿还支付:世界银行可将贷款协议规定为符合拨款条件的费用(“合格费用”)回补给使用自有资金垫付的借款人。
  (b) 预付:世界银行可将贷款资金预付到借款人的指定帐户上,支付发生的合格费用,但借款人须在稍后时间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见第五节“指定帐户”)。
  (c) 直接付款:世界银行可应借款人的要求将款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如供应商、承包商、咨询机构)用于合格费用目的。
  (d) 特别承诺:世界银行可应借款人的要求、按照与借款人达成的书面特别承诺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用于合格费用目的。

3. 贷款资金的提取

  3.1 授权签字。从贷款帐户提取贷款资金前,借款人的授权代表(贷款协议中已经指定)须向世界银行提供 (a) 授权在提款申请和特别承诺申请(统称为“申请”)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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