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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小企业资助法

美国小企业资助法

第14A章 小企业资助法

第631节 政策声明



  (a)美国私人企业经济制度的实质是自由竞争。只有通过充分而又自由的竞争,才能保证自由市场, 自由经商以及为个人进取精神和判断能力的表现和增长提供机会。维护和扩大这种竞争不仅是经济繁荣的基础,而且是国家安宁的基础。不促进和发展小企业实际的潜在能力,就谈不上实现这种安宁和繁荣。国会的政策就是:为了维护自由竞争企业,为了保证小企业在为政府所作的总采购额方面和为政府签订的关于资产和服务的合同和转包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修理和建造的合同和转包合同)方面有合理的比例,为了保证政府资产对这些小企业的总销售额有合理的比例,以及为了维护和增强整个国民经济,政府应尽可能帮助、协助、扶助和保护小企业的利益。
  (b)本篇636(i)节和636(j)节核准的援助计划,主要是用于帮助建立、维持和增强小企业,改进这些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对以下的小企业给予了特别的关注: (1)位于失业者或低收入者占多数的城郊或农村地区的小企业, (2)由低收入者拥有的小企业;援助计划还被用来为这些目的去调动私人的和公共的经营技能和资源。
  (c)再有,国会的政策是:政府应该帮助和援助遭受洪水和其他灾害的受害者,以及由于联邦资助的建设计划而迁移的小企业。

第632节 小企业的定义



  本章所讲的小企业被认为是这样一种企业,它为私人所拥有,进行独立经营,在所经营的行业中,不具有支配性。在作出详细定义时,除了上述标准外,小企业管理局长还可以采用雇员数量和营业额等其他标准。在采用雇员数量作为本章定义的标准时,按该定义确定的小企业可拥有的最大雇员数应视不同的工业部门而有所变化,以反映出这些工业部门的不同特点。当然,也要适当地考虑其他的有关因素。

第633节 小企业管理局



  设立;总局、分局和地方局

  (a)为了执行本章的政策,设立名为“小企业管理局” (简称管理局)的机构。管理局在总统的全面指导和监督之下;与联邦政府的其他机构或部门无隶属关系,也就是不设在这些机构或部门之内。管理局的总局设在哥伦比亚特区。按照管理局长的决定,管理局可在美国的其他地区设立分局和地方局。本章所用的“美国”一词包括各州、准州、美国的属地、波多黎各联邦、太平洋岛屿的托管地和哥伦比亚特区。

管理局长、代理局长(Deputy Administrator)
和副局长(Associate Administrator)的任命

  (b)管理局的管理由管理局长负责。管理局长由总统从文职人员中任命,但要取得参议院的提名或同意。管理局长应以对小企业的需要和问题非常熟悉和同情而著称。管理局长除了担负管理局长的本职工作外,不得从事任何商业或接受其他兼职。管理局长在执行由小企业管理局主管的各项工作,包括贷款和担保工作时,对申请或接受援助的任何个人或小企业不得根据其性别或婚姻状况而加以歧视。小企业管理局应对美国武装部队的退役人员以及他们的遗族或扶养者给以特殊的照顾。管理局长有权任命一位代理局长和四名副局长(包括本篇671节规定的副局长),协助执行管理局的职责。副局长中有一名被指定负责少数民族小企业(Minority Small Business)。他负责制定有关管理局援助少数民族小企业的政策,检查按这些政策制定计划的执行情况。在这方面他直接向管理局长负责。当管理局长外出或丧失能力,或出现空缺时,代理局长行使局长职务。

周转基金(Revolving fund);赈灾贷款基金;商业贷款和投资基金;
基金支付;拨款;未用差额的划归和授权;限制;
给国会的报告;商业型预算;付出款的利息

  (c)(1)财政部设有如下的周转基金:(A)赈灾贷款基金,用于完成本篇内636(b)(1)、636(b)(2)、636(b) (4)、636(b)(5)、636(b)(6)、636(b)(7)、636(b) (8)、636(c)(2)和636(g)各节所规定的任务,其中包括与任务有关的管理费用; (B)商业贷款和投资基金,用于完成本篇636(a)、636(b) (3)、636(e)、636(h)、 636(i)和637(a)节及1958年小企业投资法第Ⅲ、第V篇规定的任务,包括与任务有关的管理费用。
  (2)所有归还的贷款、债券以及在过去和今后由管理局参加办理而获得的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A)根据本篇所含636(b) (1)、636(b) (2)、636(b) (4)、636(b) (5)、636(b) (6)、636(b) (7)、636(b) (8)和636 (c)(2)各节规定发生的将纳入赈灾货款基金; (B)根据本篇636(a),636(b)(3)、636(e)、636(h)、636(i)和637(a)各节和小企业投资法(1958)第Ⅲ和第V篇规定发生的,将纳入商业贷款和投资基金。
  (3)在本段生效日期之前刚刚发生的,符合本条规定的基金的拨款结余,将连同有关的资产和债务一并划归第 (1)段所设立的基金中去,其金额由管理局长确定。除了这样被划归的款项之外,还有权对基金象其资本那样进行调拨。调拨数量应保证管理局职能的执行,拨款应一直保留到被用完为止。
  (4)不管是以往还是今后,凡管理局参加办理的任何贷款、保证金、其他义务或承诺,其一次未付款的总额: (A)根据本篇636(a)、636(b)(3)、636(e)、636(h)、 636(i)和637(a)各节规定发生的,不得超过 6000000000美元;(B)根据小企业投资法(1958)第Ⅲ篇的规定发生的,不得起过725000000美元; (C)根据小企业投资法(1958)第V篇的规定发生的,不得超过 525000000美元;(D)根据本篇636(i)节规定发生的,不得超过450000000美元。
  (5)在每季季初,管理局应尽快向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拨款委员会和银行事务及通货委员会(Committees on Banking and Currency)送交有关根据段(1)设立的各种基金情况的全面报告。如果在上一季度结束时,因执行与段 (4)有关章节规定的职责所拖欠或被管理局调拨的累计额超过按这些章节规定的拖欠和调拨总额的75%时,报告中还应把它认为是合适的附加权限的建议包括进去。按段(1)设立的每项基金的商业型预算应按照政府公司(Wholly-Owned Goverment Corperation)所定法律(31篇的847节和849节)规定的方式准备、转送国会、最后研究和制定。
  (6)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管理局应按财政部长确定的利率将欠付的、按段(1)设立的每项基金用现金支付的利息上交财政部的杂项收入账户。财政部长在确定利率时考虑了因拖欠按上个财政年度6月计算的期限类似的美国附息可销售公债所产生的本期平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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