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假承包补贴支付一半;
2、替工补贴在儿童抵达家庭之后替工期开始时支付,补贴发放的最大期限为产假规定的一半。
上述补助金同样发放给持有《家庭和社会保障法》第63条或第100-3条提及的同意书的妇女,只要她们接受或收养了外国主管相关决议决定收养的儿童,除非此儿童以此理由已被批准进入法国国境。
《劳动法》中关于最低增长工资的第L141-3条和第141-4条规定了一系列条件的,补助金的最大额则根据相同的条件增长。
本条实施的措施由法令制定。
第L722-8条
以个人名义纳入本章制定的强制保险制度的妇女在生育时享有了产假承包补贴,以补偿部分因职业活动减少而带来的损失。
当她们停止了所有职业活动,投保人同样领取一份日常承包补助。
当社会保障儿童机构或已批准的收养机构委托的,旨在被收养的儿童进入家庭时:第一款提及的妇女享有本条规定的补贴。
上述补助金同样发放给持有《家庭和社会保障法》第63条或第100-3条提及的同意书的妇女,只要她们接受或收养了外国主管相关决议决定收养的儿童,除非此儿童以此理由已被批准进入法国国境。
由法令制定本条实施的限制性条款,尤其是第一款规定的补助总额和第二款规定的日常补助发放总额和期限。
《劳动法》中关于最低增长工资的第L141-3条和第141-4条规定了一系列条件的,补助金的最大额则根据相同的条件增长。
第L722-8-1条
如果满足了法令规定的职业合作条件,纳入本章制定的强制保险制度的合作女护士(们)享有:
1.一份产假承包补助,以补偿部分因职业活动减少而带来的损失。
2.若她们找人替代她们的日常工作、职业或家务并支付其薪水,则按替代工作的期限和支付额享有一定比例的替工补助。
受社会保障儿童机构委托或已批准的收养机构委托,旨在被收养的儿童到达她们的家中时,她们同样享有本条规定的补贴金,条件如下:
1、产假承包补贴支付一半;
2、替工补贴在儿童抵达家庭之后替工期开始时支付,补贴发放的最大期限为产假规定的一半。
上述补助金同样发放给持有《家庭和社会保障法》第63条或第100-3条提及的同意书的妇女,只要她们接受或收养了外国主管相关决议决定收养的儿童,除非此儿童以此理由已被批准进入法国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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