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国际私法(节录)
(1962年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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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法律适用规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的规范为法律适用规范,旨在援引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外国法或马达加斯加法。
第二十七条 安全保障法对马达加斯加境内的一切当事人具有强制性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
居住在马达加斯加的无国籍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适用马达加斯加法。
第二十九条 财产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第三十条 合同、准合同和夫妻财产关系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侵权行为和准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或准侵权行为地法。
第三十一条 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