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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彩色电视机进口许可

俄罗斯彩色电视机进口许可
(联邦政府 俄罗斯联邦政府226号决定 1998年2月18日)


  为了管理对彩色电视机进口贸易活动,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

  1、从1998年5月1日起,允许按清单和附件进口彩色电视机(根据自由贸易生产的海关制度电视机以组装形式运入俄联邦境内),海关联盟成员国运来的彩色电视机例外。

  2、俄罗斯外经贸部按照规定的程序颁发给本决定附件中所指定的彩色电视机进口许可证。

  3、只有具有俄联邦外经贸部颁发的许可证,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才办理本决定附件中指定的进口彩色电视机的入关手续。

  4、俄联邦外经贸部下属的贸易、产品质量及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国家检查机构应加强管理进口彩色电视机进入内部市场的秩序,遵守销售规则。

  5、俄联邦国家海关委员会要将本决定附件中提到的彩色电视机的进口数量的统计结果以及俄罗斯境内的彩色电视机的生产、销售、储备量的统计结果按季度上报给经贸部。
  经贸部再将上述统计结果进行总结,并于1999年第三季度将关于彩色电视机内部市场情况的报告上交给国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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