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告材料的临时出口(一览表,价目表和商业提要),如果对于一个接收者来说,这些材料以一件的形式出口,或者总重量不超过1千克,那么免收其临时出口海关关税,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商品不会被复制;
②指定此商品在俄联邦境内的使用权,只归转移此商品的人所有;
③出示有关其反出口的书面证明;
④商品不以盈利为目的。
属于这类商品的有:
①印刷品、一览表、大纲、价格表、广告宣传画、日历(有或没有插图)和那些没有被列入照片范围,只用于在共同的价钱和数量均不超过合理界限的,并作为宣传的展览品,当然价钱和数量应考虑到企业的性质、参观的日期和展出单位的规模;
②用于国际会议或国际代表大会、以及其它与此类活动有关的公文夹,笔记本,记事簿和其它证件。
12、关于展示商品的性质和作用的广告宣传影片的临时出口,如果这些影片归外商所有,属于外国商品,只适合有能力获得者订购,以一件的形式出口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免收临时出口海关关税,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影片不被复制;
②影片适合于潜在的顾客定购,但不在公共场合放映;
③出口影片应保持每部不多于一件包装,不能以影片的一部分来包装;
④出口的目的是为寻找这种商品的定单,而按通常意义(除定单外)应不给予出口;
⑤出示出口这些商品使用的空单计划;
⑥使用这些影片,空单计划的进行不收取费用;
⑦临时出口的期限,应根据所定计划中的规定,但不得超过一年。
带有或不带有录音片的拍摄载体作品,是用于展示商品的性质和作用,并建议出售或出租产品或设备。
13、用于进行测试、检查、实验和展示性能、特点的商品临时出口,如果它的使用不以盈利为目的,免收其临时出口海关关税,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转移商品的单位间进行此项组织;②每种品牌、型号的商品的出口数额不得超过允许的合理限度;③商品不从活动进行地出口;④商品不得出租或以其它任何奖励形式出售;⑤使用该商品所安排的活动不收取费用;⑥出示商品反出口的有关书面证明;⑦商品不以盈利为目的;⑧出示使用本商品进行的测试、检查和实验的计划及纲要;⑨对于使用本品进行的测试、检查和实验活动不收取费用;⑩出口期限,根据计划和纲要中所规定的期限,但不得超过一年。属于这类的商品有:①用于安装、测试、开起、监控、检查、发挥技术职能或者维修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②用于测试、检查、进行实验或展示的出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