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如果澳大利亚统计学家不论于本部分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改变了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参考基数,那么为了使本部分在变动后能适用,只有那些根据新的参考指数发布的指数数字予以考虑。
7、费用免除
(1)如果出现以下情形,该人将被免除申请入境许可证的费用:
(a)该人已根据移民法(1958)第24节的规定被准予签证;
(b)该入境许可证与其签证具有相同级别,且该入境许可证的准予是考虑到该人已持有签证。
(2)如果申请签证或入境许可证的个人撤销了申请或被部长大臣拒绝准予入境许可证或签证,那么该人须支付的费用被免除。
移民(卫生服务)收费法(1991)的注释
注释1:此次整理的移民(卫生服务)收费法(1991)包括1991年第197号修正法案,如下表所示。
所有有关申请、保全或过渡条款信息见表格A。
法案一览表
┌────────┬────────┬────────┬────────┬────────┐
│法案 │编号和年份 │通过日期 │生效日期 │申请、保全或过渡│
│ │ │ │ │条款 │
├────────┼────────┼────────┼────────┼────────┤
│移民(卫生服务)│ 1991年第197号 │ 1991年12月18日 │ 1991年12月18日 │ │
│ 收费法(1991) │ │ │ │ │
├────────┼────────┼────────┼────────┼────────┤
│移民立法修正案(│ 1994年第60号 │ 1994年4月9日 │ │ 第85节:(a) │
│ 1994) │ │ │ │ │
├────────┼────────┼────────┼────────┼────────┤
│移民立法修正案(│ 1997年第27号 │ 1997年4月10日 │ │列表1(第28条) │
│第1号)(1997) │ │ │ │:见1997年第S168│
│ │ │ │ │ 号公报(b) │
│ │ │ │ │ 列表1(第29条 │
│ │ │ │ │、第30条)(见表│
│ │ │ │ │ 格A)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