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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海外学生收费法

  第六条:收费率
  (1)依本法,对于登记参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后的,为期一年的高等教育课程所收取的费用为:

  (a)该学生为当年合格海外学生(a级)的:

  (i)如其登记学习医学、兽医学或牙科学的,为5,954美元;或

  (ii)如(i)不适用,则为5,161美元;

  (b)如该学生是该年合格海外学生(b级)的:

  (i)如其登记学习医学、兽医学或牙科学的,为8,109美元;或

  (ii)如(i)不适用,则为7,269美元;或

  (c)在其它情况下:

  (i)如其登记学习医学、兽医学或牙科学的,为9,732美元;或

  (ii)如(i)不适用,则为8,892美元

  (2)依本法,对于海外学生于1992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后登记为非正式高等教育学生的,收取的费用为8,892美元;

  (2A)依本法,对于海外学生于1992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后登记于技术及进修教育课程的学习的,收取的费用:

  (a)该学生为当年合格海外学生的(a级),为719美元;

  (b)该学生为当年合格海外学生的(b级),为1,011美元;或

  (c)在其它情况下,为1,236美元;

  (3)依本法,对于海外学生于1992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后,登记于参与中等教育课程,收取的费用为428美元?

  (4)为本条的目的,登记参与一年的(在此指登记年)高等教育课程的海外学生(非为拥有澳-美教育基金会授予的奖学金的研究生),为该年的合格海外学生(a级),如其

  (a)在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之前已登记参加高等教育课程的学习;并

  (b)在该登记年及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的,登记年前的每一年,曾经或已经

  (i)登记于该课程;或

  (ii)如该学生一次或多次将其登记转移于其它高等教育课程的,登记于该其它课程;

  (4A)为本条目的,某海外学生;

  (a)如其为拥有由澳-美教育基金会授予的奖学金的研究生;或

  (b)登记参加技术及进修教育课程;

  为期一年(在此指登记年)的,为该登记年的合格海外学生(a级),如该学生:

  (c)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之前,登记参加高等教育课程或科技及进修教育课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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