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学生教育服务(登记收费)法(1997)是根据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最终法案和过渡法案)法(2000)列表1(第2条)修正,第2节第(4)条做出规定。
本法案其他条款的生效日期另经公布确定。
修正法案一览表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登记收费)
“ad”指的是增加或插入 “am”指的是修正 “rep”指的是废除 “rs”指的是废除和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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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影响条款 │ 如何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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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节 │ Am2000年第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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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节 │ Am2000年第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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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节第(2)条注释 │ Rep2000年第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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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节第(2)条注释1 │ Ad2000年第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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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节第(2)条注释2 │ Ad2000年第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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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A节 │ Ad2000年第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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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节 │ Am2000年第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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