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若注册人(1)未能在收到NSI争议通知函后30天内提交第6(c)部分所要求的商标或标记注册文件,(2)书面通知NSI既不接受分配一个新的域名,也不放弃使用(争议)域名;或未能在第6部分规定的时间内采取任何行动或提供任何书面通知,无论哪一事件发生在前,NSI将置争议域名于“冻结”状态。一旦某一域名处于“冻结”状态,注册人注册的域名将不提供给任何一方使用。
(f)若(i)NSI收到美国具有相应管辖权的联邦或州法院作出的经适当确认的临时或最终裁决,载明争议的哪一方有权(注册或使用)域名,或(ii)NIS收到争议各方解决争议的其他充分证据,NSI将使处于“冻结”状态的域名恢复原状。
7、诉讼
在NSI将域名置于“冻结”状态之前,
(a)若注册人在美国任何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针对申诉人提出有关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诉讼,并向NSI提供一份加盖印鉴的起诉书副本,NSI将根据本政策其他条款,在法院做出临时或最终裁决期间,不将域名置于“控制”状态。在这种情况下,NSI将把争议的域名置于法院记录处控制之下。注册人也应当根据NSI的要求,及时向NSI提供在诉讼期间提交的任何和所有诉讼文件的副本。
(b)若申诉人在美国任何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向申诉人提出有关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诉讼,并向NSI提供一份加盖印鉴的起诉书副本,NSI将根据本政策其他条款,在法院做出临时或最终裁决期间,不将域名置于“冻结”状态,并将把争议的域名置于法院记录处控制之下。
(c)在上述两种情况,根据第七部分(a和b)的规定,在NSI未做为诉讼当事人的前提下,NIS将根据注册人或申诉人的要求,立即遵守所有临时或最终的法院裁决。若被做为诉讼当事人,NSI将不受上述限制,有权提出任何或所有被认为合理的辩护。
8、弃权
注册人同意NSI对(注册人)因注册或使用域名而导致的损失,或商业中断,或任何间接、特别、偶然损失,或任何类型继发损害(包括利润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不论是合同诉讼、侵权诉讼(包括失职)或其他,甚至在NSI已得到可能发生这类损失的通知时。在任何情况下,NSI根据这些政策准则承担的最大责任不超过500美元。
9、通知
本政策所允许或要求的所有通知或报告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当面递交、传真、和/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并在当面递交或寄出后七天视为送达,以先发生者为准。发给注册人的第一次通知将寄至列于InterNic注册服务数据库中的与域名注册人相关的域名管理联络处地址(如包含在域名注册协议书(表格)和三部分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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