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单据不仅必须证明货物已经交付承运人,而且要证明在承运人能够确定的范围内货物被收到时状况良好。在运输单据中任何表示货物并非呈良好状况的批注将会使该单据成为“不清洁”单据,这样的单据根据UCP将无法接受。
尽管提单具有特定的法律性质,但预计在不远的将来会被电子方式替代。Incoterms 1990充分估计了这种可以预期的发展。根据A8条款,若当事方同意以电子方式通讯,则可以用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取代纸面运输单据。这些电子讯息可以被直接或经由提供增值服务的第三方传送至有关当事人。一种第三方可以提供的有用的服务是登记提单的一系列持有人。提供这种服务的系统,如BOLERO(提单电子登记组织)的服务,或许需要得到像《国际海运委员会电子提单一九九0年规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一九九六年UNCITRAL电子商务示范法》那样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进一步支持。
20.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替代提单
近几年,简化单据的做法取得了很大进展。提单经常被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所代替,它类似于海运以外的其他运输方式所使用的运输单据。这些单据被称为“海运单”、“班轮运单”、“货运收据”或其他名称。使用这些不可转让单据也无不可,但当买方希望通过提交单据给新的买方来出售在途货物时就不行了。为了使出售在途货物成为可能,有必要在CFR和CIF术语下保留卖方提供提单的义务。然而,如合同当事人知道买方不打算销售在途货物,他们可以达成明确协议来免除卖方提供提单的义务,或者在不需要提供提单时采用CPT和CIP这两种术语。
21.对承运人给予指示的权利
在C组术语下,买方支付货款时应确信卖方收款后无权就货物的处置对承运人作出新的指示。有些用于特殊运输方式(空运、公路或铁路)的运输单据通过向买方交付特定的运单正本或两联中的一联,使买方有排除卖方对承运人作出新指示的可能性。但在海运中用以替代提单的运输单据通常并不包含这种“阻止”功能。国际海事委员会为弥补这一缺陷,引入了《海运单统一规则》,使当事方可以加入—“无处置权”条款,卖方据此放弃指示承运人向其他人或在运单中指定地点之外的地点交货的权利。
22.ICC仲裁
若合同当事人愿意在相互间发生争议时提交 ICC仲裁,则应在合同(或当没有单独的合同文本时,在达成协议的相互往来函电)中确切、清楚地约定采用ICC仲裁。合同中或与之有关的来往函电中订入一种或几种Incoterms术语本身并不构成采用ICC仲裁的协议。ICC在此推荐下列标准ICC仲裁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根据ICC仲裁规则,由根据该规则指定的一名或几名仲裁员最终裁决。”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该术语是卖方承当责任最小的术语。买方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当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①(参见引言第11节)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CA,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当费用和风险的话。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③(参见引言第14节)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⑥(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⑦(参见引言第10节
A4 交货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B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
·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在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①(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买方必须偿付卖方按照A2规定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将于何时何地交给买方处置的充分通知。
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确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受领货物的具体时间和/或地点时,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无义务。②(参见引言第10节)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已受领货物的适当凭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了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包括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交货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出口和/或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要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取得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费用。
FCA货交承运人 (……指定地点)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
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当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①(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③(参见引言第10节)但若买方要求,或者如果是商业惯例而买方未适时给予卖方相反指示,则卖方可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当。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卖方都可以拒绝订立此合同;如果拒绝,则应立即通知买方。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自指定的地点运输货物的合同,卖方按照A3 a)订立了运输合同时除外。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 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交货在以下时候完成:
a)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b)若指定的地点不是a)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 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
若在指定的地点没有决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的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若买方没有明确指示,则卖方可以根据运输方式和/或货物的数量和/或性质将货物交付运输。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
·由于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在约定时间接管货物,或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⑥(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应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