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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审计实施准则

  15.销售额
  (1)销售额应按销售实现主义的原则列入,应查明有无下期销售列入本期,本期销售列入下期的情况。
  (2)对销售额如有采用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付款及其他特殊规定时,应调查其有关证据资料,查明采用该项规定有无事实根据。
  (3)应查明商品或产品的销售额和劳务收入的划分是否正确。
  (4)对内部销售额和内部利润,应审查其证据资料,查明其处理是否适当。
  (5)对销售扣除项目应分析其内容,查明其处理是否妥当。
  16.销售费及一般管理费。
  对销售费及一般管理费应根据帐目分析,查明其列入额是否适当。
  17.暂记科目
  对暂记科目,应通过科目分析等方法,查清科目内容及其金额是否到决算日仍不能处理。
  18.或有负债
  对因债务的保证,票据的保证、贴现,诉讼事件,赔偿损失等发生的或有负债,应向负责人查询,调查有关证据资料查明其事实,并审查其内容及金额是否正确。
  19.对母公司,子公司,联属公司等各项目
  对母公司,子公司、联属公司等的各项目,要对有关事项予以照会,并要求以文件形式回答,必要时可亲到该公司进行实际调查,对销售额、购货额、销售债权、贷款、投资等重要帐户,应审查其余额的正确性,回收的可能性,对购入债务,借款等重要负债项目,要查明其是否已全部列帐。
  20.各项财务报表的表示方法
  对各项财务报表的表示方法,要调查有关资料,审查其是否仍继续执行一般认为是公正妥善的表示标准。对财务报表,应审查是否将利害关系人对公司的情况不致发生错误判断的会计事实,加以明白的表示,并作出结论。
  对各项财务报表的表示方法,如法令有规定者,应审查其是否继续按该法令执行。
  二、有关各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手续。
  各项合并财务报表的通常审计手续如下:
  (一)预备调查手续
  1.初次审计的预备调查
  审计人初次对各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预备调查手续如下:
  (1)掌握子公司及联属公司的概况,调查该子公司及联属公司的沿革、业务内容、资本系统、人事、资金、技术、交易等的关系和其他有关审查各项合并财务报表所必要的重要事项。
  (2)要对与编制各项合并财务报表有关的合并方针、规程,资料提供及管理组织等体制进行调查。
  (3)要对母公司编制各项合并财务报表采用的标准及手续,是否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原则”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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