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审计标准
(1977年1月1日)
联邦德国经济检查员协会(已注册的协会)的1977年说明1:财务报表审计的公认标准。
目录
A、前言
B、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
C、审计进行的标准
1、遵守法律和公司法规的审计
2、遵守公认会计原则的审计
3、坚持德国经济检查员协会的说明和专业性的声明
4、财务报表审计的计划与监督
5、审计程序的一般性质和范围
6、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
7、各项资产与负债的存在状态的核实
8、审计结果与第三者的工作的验收
9、取得代表证书
10、审计工作的文件的提供我们把“C”节“审计进行的标准”概述如下:
1、遵守法律和公司法规——“如果发现有较大的违反法律的情况,审计人员应立即通知被审计的企业单位的有关部门,切勿延误。”
2、遵守公认的会计原则——“在法院的判决中,在经济检查员协会的文献与声明中,会对为数众多的公认会计原则加以叙述或论述”。
3、坚持德国经济检查员协会的公告和专业性的声明。
4、财务报表审计的计划与监督。
5、审计程序的一般性质和范围——“这方面的重要依据是被审计的企业单位所实行的制度,个别项目需要审计的重要性与错误的概率,或不遵守规定的会计法规的概率〔‘边际错误’(error margin)〕。”
6、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
7、各项资产与负债的现有状况的核实——“比如对实物存货的检查是建议性的,并非必要的程序。而由第三者进行的对资产的直接证实和应收款项与应付款项的直接证实则是必需的。”
8、审计结果与第三者的工作的验收。
9、取得代表证书——“审计人员必须从被审计的企业单位取得一份代表证书,但它不能替代任何审计程序。”
10、审计工作的文件的提供—“审计人员必须用充分的文件证明其审计程序的性质、范围和结果。”
联邦德国经济检查员协会(已注册的协会)的1977年说明2:财务报表审计的公认的编制报告的标准
A、前言
B、一般编制报告的完整的、真实的和清晰的标准
C、按照股票公司法(Aktiengesetz,简称AktG)第166节的详细式审计报告的编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