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如货物需经检验或需要检验证书,则双方事先应协议明确该费用由卖方或由买方负担。
6.除另有协议外,卖方应负担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到达买方必须负责随后运送事宜的地点为止。
7.合同中还有很多组成部分不属于对外贸易定义的范围,因此,在本《定义》另未予述及。对此,双方应在磋商合同时另行议定,对于所谓“惯常的”做法尤应如此。
价格术语定义
1.产地交货EX (POINT OF ORIGIN)
“制造厂交货”,“矿山交货”,“农场交货”,“仓库交货”等(指定产地) “EX FACTORY”,“EX MILL”, “EX MINE”,
“EX PLANTATION”,“EX WAREHOUSE”,etc.(named poiot of origin)
按此术语,所报价格仅适用于原产地交货,卖方同意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在双方商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
在此报价下:
卖方责任:
(1)承担货物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直至买方应负责提货时为止。
(2)在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
买方责任:
(1)在货物按规定日期或期限内送抵约定地点并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应立即受领。
(2)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
(3)从买方应负责受领货物之时起,承担货物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支付因领取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的全部费用。
2.F.O.B. (FREE ON BOARD)
(2-A)“在内陆指定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
按此术语,所报的价格仅适用于:在内陆装运地点,由卖方安排并将货物装于火车、卡车、驳船、拖船、飞机或其他供运输用的载运工具之上。
在此报价下:
买方责任:
(1)将货物装在载运工具上,或提交内陆承运人装运。
(2)提供清洁提单或其他运输收据,注明运费到付。
(3)承担货物的任何灭失及/或损坏的责任,直至货物在装运地被装上载运工具,并取得承运人出具的清洁的提单或其他运输收据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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