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和申辩笔录(简易程序也可能有此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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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类别/性质(或性别)
地址(或住址) (工作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 职务
陈述申辩人:单位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
承办机关:卫生行政机关
承办人:承办该案的卫生监督员
陈述和申辩地点:具体地点
陈述和申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陈述和申辩内容:
(1)告知事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享有陈述与申辩权,也享有放弃陈述申辩权,有对承办人员提出回避权,是否放弃陈述申辩权、是否申请回避?”
(2)如实记录,尽可能用原话记录
(3)特别注意记清楚当事人提出的新的事实和证据
(4)陈述申辩中有与调查内容不一致的,应当进一步予以确认
记录内容属实
陈述申辩人阅后签名: 卫生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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