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意见书
编号:执法类别+[年份]+序号
被监督人 同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监督意见:
对被监督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产品卫生质量评价等
提出的意见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规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1)针对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做到有的放矢
(2)可操作性,体现专业技术性
(3)意思表达正确、肯定
(4)要有明确的改进期限
(5)文书制作完毕一定要认真核对后,再交给被监督人,避免言不达意
被监督人签收: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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