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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交出财物(票证)通知书样式

××××人民法院
责令交出财物(票证)通知书


(××××) ××    执×字第××    号
  
××××(写明有关单位、公民或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
本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字号)一案中,查明……(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确定交付的标的物×××被你(单位)隐匿(或非法转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7条、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将×××交付本院。  
逾期不交的,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本院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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