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
(××××) ××执×字第××号
××××(写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你(单位)申请本院执行的……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字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你向本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如不能提供有关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的证据或线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中止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