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解除查封(扣押)物品/场所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解除查封(扣押)物品/场所通知书
( ) 解扣通〔 〕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 以《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 ) 查扣通〔 〕 号]中对《查封扣押物品/场所清单》所列物品/场所予以查封扣押,现予以全部(部分)解除封存。
附件:解除查封(扣押)物品/场所清单
(公 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