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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听证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听证告知书
( ) 听告〔 〕 号
: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依据
的规定,拟对你(单位)进行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你 (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告之我局。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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