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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听证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听证告知书
(   )  听告〔    〕    号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依据                                   的规定,拟对你(单位)进行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你 (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告之我局。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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