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
( ) 查扣决〔 〕 号
案 由: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根据
的规定,你单位(人)
可能出现安全隐患,决定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间为
。在查封、扣押期间,未经本行政机关批准,不得擅自使用、销毁或者转移。
如不服本决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书次日起15日内向
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