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分建议书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分建议书
〔 〕 号


(有关人事/监察部门)  
  (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建议你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请通报处理结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