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处罚程序适用文书
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地税罚〔 〕 号
(纳税人识别号: ):
经我局
,你单位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现依据
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日内缴纳入库。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