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个人罚款2000元以下适用文书)

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对个人罚款2000元以下适用文书)
税罚告〔 〕 号


           
  对你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二、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