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诉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诉书


  申诉人:李某,女,汉族,1958年10月3日出生,住某某某某镇西环北里8号。

  申诉人不服西青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06)某刑初字第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申诉,恳望贵院予以抗诉。

  申诉理由:原判决量刑畸轻。

  申诉人认为应当对被告人从重判处刑罚,而原判决仅判处被告人二年六个月的刑罚,显属量刑畸轻。

  通过侦察机关的侦察工作和庭审完全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申诉人认为有以下几个恶劣情节,应当对被告人从重判处刑罚。

  (一) 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极深,被害人无辜受难。

  被告人在深夜入室行凶,很可能导致难以救治的后果。

  (二)被告人纠集多人,持械行凶,且案发后隐瞒犯罪事实,拒不交代同案共犯,认罪态度极为恶劣。

  有大量证据证实被告人伙同他人犯罪,但被告人在数次供述及庭审中均不如实供述。

  (三)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由于被告人的行为给申诉人造成了轻伤的严重后果,而被告人却逃离现场,逍遥法外长达七年之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