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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股权出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出质人:
质权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出质人、质权人盖章或签字: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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