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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沪()农药广审()第 号
: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经审查,(不予行政许可理由和依据: )
。本机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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