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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沪()农药广审()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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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经审查,(不予行政许可理由和依据:    )

  。本机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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