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受理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令受理通知书
 ( )工商复字〔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不服,于      日向你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局未予受理。本局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局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