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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 )工商复字〔  



      工商行政管理局:
               对你局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局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         ),
  并已送达你局,你局至今未依法履行该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局于       日前履行,并将履行结果书面报告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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