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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
)工商复字〔
〕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对你局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局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
),
并已送达你局,你局至今未依法履行该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局于
年
月
日前履行,并将履行结果书面报告本局。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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