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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受理案件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复议受理案件通知书
 ( )工商复字〔  


          
  本局于         日收到你(们/单位)                                
  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于          日收到你(们/单位)提交的补正材料)。本局经审查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自收到你(们/单位)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本局将自受理之日起60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将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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