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
穗 国土监告〔20 〕 号
××(单位或个人):
你(单位或个人)××年×月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区××街镇村地址)地段,×××(做了什么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条的规定,已构成××(何类违法用地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或个人)的土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自收到本告知书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对你(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土地×××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元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或个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可在××年×月×日前向我们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