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执字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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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字号、名称),申请执行(写明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一案,本院已于××××年××月××日立案,为了使你(单位)了解本案执行的进展情况并能及时行使相关权利,现将本案执行工作的情况和你(单位)需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1、本案已采取的执行措施: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年××月××日查控(或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写明查控财产的名称、范围、数量、价值;是轮候查封的,写明轮候查封的情况;查控财产设定抵押等负担的,写明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该财产查控的期限为(写明查控的期限)。期限届满,查控财产的效力消灭,你(单位)可以在××××年××月××日前向本院申请延长查控期限。
2、本案未能如期执结的原因:(写明评估、拍卖、变卖或者等待他案处理结果等情况)
3、本案所做的主要工作:(写明除财产查控措施以外的其他工作情况,如查找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等)
4、本案下一步的工作方案:(写明采取的执行措施或所要做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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